2011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(二、三级)培训报名开始了
 
为了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,规范各项劳动保障业务办理,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水平,减少劳资纠纷,构建和谐劳资关系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本中心长期开设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班。
一、报名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 ▲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申报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(5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6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7)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。 
▲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申报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5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6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二、培训内容
劳动法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、劳动经济学、现代企业管理、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;人力资源规划、人员招聘与配置、培训与开发、绩效管理、考核与评价、薪酬管理、劳动关系管理。
三、培训方式
培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白天,多为周日。
培训期限: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20标准学时;人力资源管理师100标准学时。
四、培训收费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单位:元

名      称
培训费
教材费
报名费
小计
鉴定费(代收)
合计
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
1200
100
5
1305
215
1520
人力资源管理师
1800
200
5
2005
535
2540

五、考核发证
培训结束后,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,参加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一职业技能鉴定,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的,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六、报名方式
时间:上午8:45~11:45下午13:45~17:00(节假日、双休日除外)
地点: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鉴定服务窗口(鄞奉路187号劳动力市场1号楼一楼)
电话:87483171    83867306      
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,从事人力资源工龄证明,同底一寸照片2张,二寸照片1张,所需费用
七、注意事项
符合企业参保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文件规定的学员,经培训鉴定考核合格者,可凭职业资格证书补助800—1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。
我中心是全市唯一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培训单位,广大学员报名前如有任何疑问,可咨询电话:83867301  13586886004 皇甫老师
本期培训初定于8月底开班,望广大学员抓紧时间报名,错过报名期将无法申请补助。